上市公司皇翔建設因「廣告不實」,遭公平會裁定615萬高額罰鍰。學者表示:建商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打廣告,過去可能連消費者都覺得理所當然;公平會這次的處分,具有指標性意義。他特別提醒消費者:尤其在購買「預售屋」的時候,一定要詳細審閱合約內容,以免除後續的困擾!(何宏儒報導)

皇翔建設近來在北台灣大量推案,前年和去年分別擠進10大建商。以去年為例,22億的資本額、創造了27億的年營業額,稅後純益則有7.8億。而公平會曾經作出的「不動產處分案」,過去一共20件,其中只有2件跟「廣告不實」無關。而跟皇翔這件案子一樣,因「公共設施」部分挨罰的,民國91年也有一件案例。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建商「廣告不實」的情況其實不算少,不過遭裁罰的案件並不多。他認為:建商移花接木打廣告,過去可能連消費者都覺得理所當然。而現在有了這個案例,不管對皇翔或其他建商而言,都是一個警惕;對不動產業界來說,應該是一件好事。他同時建議消費者:尤其購買預售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買的是「合約」而不是「房子」!「預售屋叫做future contract,事實上是講contract;可是大家都看樣品屋和宣傳廣告,其實都不通的嘛!現在公平會把廣告視為合約的一部分,所以把這一套都蒐集起來,他講的所有廣告都拍照、錄音,這些都成為合約的一部分。」




皇翔建設在內湖科學園區旁興建的「皇翔維也納」,預售屋廣告中一樓有韻律教
室、健身房等多項公共設施,吸引買家上門,83戶銷售一空。公平會追查發現,其建
築平面圖的1樓是汽機車停車位,明顯為廣告不實。由於情節重大,被公平會重罰615
萬元,創下建商廣告不實的最高罰鍰。
  事實上,內湖科技園區區內與周邊地區,也有許多依獎停措施興建的大樓停車場
,最後遭建商塗掉或變更使用,北市府工務局建管處使用管理科昨日表示,他們都曾
前往清查並處罰6萬元,許多大樓也都在辦理變更使用,建管處一定會加強清查。
  公平會表示,皇翔建設推出的「皇翔維也納」預售屋廣告,1樓全區平面圖清楚
標示多項公共設施,如纖姿韻律教室、南歐休憩亭、名士健身房、菁英會議室、Lounge
會客廳、皇家日光廊、維也納迎賓大廳、媽媽親子教室及歡樂兒童世界等。
  對照皇翔建設提供的建照平面圖,1樓標示為汽、機車車位,與廣告全然不同,
情節重大,公平會決議重罰615萬元。
  公平會副主委余朝權表示,皇翔建設將豪宅1樓室內空間規畫為汽、機車位,可
能是為了獲得獎勵,依據台北市政府的《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
多規劃停車位即可增加樓地板面積獎勵,估計建商共多得294坪的獎勵面積,以1坪28
萬至30萬元計算,不法得利超過8000萬元。
  公平會表示,建案如果要把1樓原申請汽、機車停車空間使用部分改為廣告中的
公共設施,必須辦理用途變更,否則不得移作其他用途使用。不過,皇翔建設指出,
無法再申請使用用途變更,因此已完成的公設部分可能面臨拆除命運。
  余朝權指出,住戶可請求賠償或與建商解約。
  「皇翔維也納」是歷年來因廣告不實被處分最高罰鍰的案件,較日前東森國際因
「東森戀戀溫泉」遭處分600萬元為高。


廣告做的真的太精美了
卻往往是移花接木 欺負消費者不是專業
這次真的是給它們一個大警惕 雖然好像沒啥用處
又學到一件事 雖然會有點麻煩

買房子是買它的合約 一切按照合約走
預售屋太可怕 往往蓋起來都跟樣品屋不一樣
自保的方式就是幫廣告傳單 業務人員的每句話 每份DM 都存檔下來
作為以後訴訟的依據
看來.....又得要努力去尋找一位律師當好朋友
不然.........就算證據充分 也要付出一大筆的律師費
得不償失 真恨不是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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